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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康威視國際版 vs. 內地版比較表

🔹 項目🌍 國際版🇨🇳 內地版
📱 帳號註冊方式支援全球手機號碼與 Email 註冊僅限中國大陸手機號註冊
🔤 語言介面多語言支援(英、繁中等)僅簡體中文
🔌 電源與影像制式電壓及插頭及適配海外標準(如 NTSC)電壓及插頭及適配中國標準(如 PAL)
📦 銷售與服務渠道海外代理/經銷商銷售中國本地渠道銷售
🛠 軟件與韌體客製化海外市場需求,APP功能彈性高可能限制語言選項與功能
🧰 保養與技術支援可享所在地區支援僅限中國地區支援
🚫 串貨與合法性通常具備國際認證(如 CE、FCC)若海外使用可能不符法規或無保養保障

家居小型監控比較簡單,大部份都可以下載手機APP注冊一下個帳號 (最好選擇一個可以用澳門手機號註冊的產品),再經過簡單幾個步驟便可實現:本地 / 遠程監控,本地 / 遠程回放,雙向對講等功能。這類型的攝像頭安裝非常簡單,一般都是用家購買回家自行安裝,若有問題,上網搜索一下你購買的品牌型號,可找到很多相關安裝視頻教程或瀏覽 ---> DIY技術文件及視頻
以下是一些影響安裝費用的因素:

在規劃監控系統時,以下幾個關鍵因素會直接影響整體預算:

1. 攝像頭類型
  • 包括同軸模擬攝像頭、網絡攝像頭、高清/超高清攝像頭、夜視攝像頭及人工智能攝像頭(具備人臉抓拍、人臉比對、人體移動偵測等功能)。
  • 不同類型的攝像頭在功能、解析度及技術層面上差異顯著,價格也因此相差甚遠。
  • 更多AI功能請👉 點此了解
2. 安裝位置
  • 安裝環境如室內、室外、高空或複雜地形,會影響施工難度與所需設備,進而影響安裝費用。
3. 錄影設備
  • 包括硬碟錄影機(DVR)、網絡錄影機(NVR)及其存儲容量。
  • 若搭載AI智能分析功能,則需更高性能的設備,成本也會相應提高。
4. 傳輸方式
  • 可選擇有線、無線或光纖傳輸。
  • 傳輸方式不同,會影響佈線工程的複雜度與後期維護成本。
5. 供電方式
  • 常見供電方式包括:
    • 網絡型 PoE / PoE+ / Hi-PoE(一般品牌支援距離約100米,HIKVISION可達300米)
    • 同軸型 PoC 供電
    • 太陽能供電
    • 電源適配器(俗稱「火牛」),分為集中供電與單獨供電
  • 供電方式需依據實際環境選擇,不同方式所需的佈線與線材也會影響成本。
6. 監控中心建設
  • 若需集中管理與監控,則需額外建設監控中心,相關設備與空間規劃會增加費用。
7. 服務費用
  • 包括安裝調試、定期保養、故障維修及遠程監控等服務。
  • 建議將這部分費用納入整體預算考量

若您需要安裝監控系統,建議您:

✅ 確定監控需求

在規劃監控系統前,務必先明確以下幾項核心需求,以確保方案符合實際使用情境:


📌 監控範圍與目的
  • 是針對大面積的日常監控,還是特定區域的重點監控?例如:收銀台需清晰辨識鈔票、出入口需人臉辨識等。
📌 攝像機數量與配置
  • 根據場地大小與監控死角,合理規劃攝像機數量與安裝位置。
📌 錄影時長與畫質要求
  • 是否需要全天候錄影?保存多久?
  • 畫質需求是否為高清、超高清或需支援夜視?
📌 是否需搭載 AI 智能功能
  • 如人臉辨識、異常行為偵測、車牌識別等進階功能。

🧠 專業建議:找值得信賴的商家協助

📌 若您對需求不太確定,建議諮詢一家具備十年以上行業經驗、口碑良好的專業商家。  
📌 能夠在監控領域深耕十年甚至二十年的企業,通常在技術、服務與收費方面都更具可靠性與透明度,能為您量身打造最合適的方案。

📌 但千萬勿過河拆橋,在取得完整設計方案後,轉向其他商家比價或自行安裝。這不僅可能導致方案執行失敗,也可能損害與原商家的信任關係。尊重專業的價值,是確保系統長期穩定運作的關鍵。


本文旨在區分ELV與IT為兩個行業之概念,相關描述基於一般性技術框架,並不代表任何官方或標準化定義。
ELV(Extra Low Voltage,弱電系統)行業 與 IT(Information Technology,資訊科技)行業是兩個不同但存在部分交叉的技術領域。以下從多個維度對兩者進行比較和分析,幫助理解它們的區別與聯繫:

1. 行業定義與核心領域
  • ELV行業
    • 定義:專注於超低電壓(通常≤50V AC或120V DC)系統的設計、整合與維護,屬於建築智慧化與弱電工程的分支。
    • 核心領域:
  • 安防系統(監控、門禁、報警)
  • 樓宇自動化(BA系統、智慧照明、空調控制)
  • 綜合佈線(網路、電話、光纖)
  • 影音系統(會議系統、背景音樂)
  • 消防報警系統(聯動控制)
  • IT行業
    • 定義:以資訊科技為核心,涵蓋軟體開發、硬體製造、資料管理、網路服務等。
    • 核心領域:
  • 軟體工程(應用開發、系統架構)
  • 雲端運算與資料中心
  • 網路安全與資料隱私
  • 人工智慧與大數據分析
  • 網際網路服務(電商、社交平臺)

2. 技術特點對比

  

3. 應用場景差異

  • ELV行業:
  • 主要服務於實體場景,如辦公大樓、酒店、醫院、機場等,強調對物理空間的智慧化改造。
  • 例如:透過安防監控系統保障建築安全,或透過樓宇自控系統優化能源使用。
  • IT行業:
  • 覆蓋虛擬與實體結合場景,如企業ERP系統、雲端平臺、行動應用開發等,核心是資料與流程的數位化。
  • 例如:開發一款手機App優化使用者體驗,或建構AI模型進行商業預測。

4. 就業方向與技能需求

  • ELV行業職缺:
  • 弱電工程師、系統整合師、安防技術員
  • 關鍵技能:CAD製圖、弱電系統設計、現場施工管理、設備調試
  • IT行業職缺:
  • 軟體工程師、資料分析師、網路安全專家
  • 關鍵技能:程式語言(Python/Java)、演算法設計、雲端平臺(AWS/Azure)、DevOps

5. 發展趨勢與交叉融合

  • ELV行業:
  • 向智慧化、物聯網化發展,例如透過AI攝影機實現人臉辨識,或與BIM(建築資訊模型)結合優化設計。
  • 與IT的融合:ELV系統越來越多依賴IT技術(如IP網路傳輸、雲端儲存)。
  • IT行業:
  • 向AI、邊緣運算、量子運算等前沿領域延伸,同時滲透到傳統行業(如工業物聯網、智慧城市)。
  • 與ELV的交叉:IT為ELV提供底層技術支援(如資料分析平臺、網路架構)。

6. 選擇建議

  • 適合ELV行業的人群:對硬體工程、現場實施感興趣,喜歡結合建築與技術的實踐性工作。
  • 適合IT行業的人群:熱衷於程式設計、演算法創新或資料科學,追求技術快速迭代與新領域探索。
  • 交叉領域機會:智慧城市、物聯網(IoT)、工業物聯網等方向需要同時理解ELV系統與IT技術的人才。

總結

ELV行業更側重物理空間的智慧化,依賴硬體整合與工程實施;IT行業則以資料與軟體為核心,推動數位轉型。兩者在智慧建築、物聯網等場景中深度融合,未來界線可能進一步模糊,複合型人才將更具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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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為保安理由在住宅大廈公共樓梯安裝攝錄裝置不構成犯罪
來源: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GPTUI)發布日期:2022年3月14日 17:00

  為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丙將安裝在他家門口的監控設備所拍攝的錄像資料提交予警察部門,以便有關部門調查被實施居家隔離措施的人的狀況。居住在同一幢大廈的甲和乙不滿丙的上述行為,認為丙在其居住的大廈的公共樓梯處安裝具錄音及錄影功能的攝錄裝置,使其可以監視每一位透過有關樓梯返回住所的人,因此向檢察院提出告訴,指控丙在未有他們明示或默示的同意下對他們作出觀察及竊聽,侵犯了他們的肖像權,有關行為構成澳門《刑法典》第186條第1款及第191條第2款b項所規定的侵入私人生活罪及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罪。經預審,刑事起訴法庭法官認為丙的行為並不構成上述犯罪,決定不對丙作出起訴。甲及乙不服,認為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在適用法律及在審查證據方面出現錯誤,針對上述不起訴批示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中級法院合議庭對案件作出審理。

  合議庭經審理卷宗所有證據資料後,未發現刑事起訴法庭對事實的裁決存在明顯不合理的地方。關於甲和乙認為丙在大廈樓梯安裝攝錄裝置的行為構成侵入私人生活罪的問題,合議庭認為住宅大廈的樓梯並非甲和乙的私人地方,而是住宅大廈內用於人員通過的通道,因此,未見丙的行為構成甲和乙所指的澳門《刑法典》第186條第1款所規定的侵入私人生活罪。另外,丙為了保安理由在大廈樓梯安裝攝錄裝置及處理攝錄的影片資料,根據第8/2005號法律第3條第2款規定,無須取得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許可。除此,根據澳門《民法典》第80條第2款及第5款規定及考慮澳門《刑法典》第30條第1款的效力,丙作出有關攝錄行為亦無須被攝錄的人同意。關於丙將攝錄所得的影片提交予警察部門的問題,合議庭指根據第8/2005號法律第6條(二)項規定及澳門《刑法典》第30條第1款和第2款c項的效力,丙的行為亦不可能構成澳門《刑法典》第191條第2款b項所規定的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罪。

綜上分析,合議庭裁定上訴理由不成立,維持不起訴的決定。

資料來源:澳門政府官網
查詢內容
 A公司裝設指紋考勤系統,需要收集員工的指紋。A公司查詢:這種做法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
回覆內容
 根據查詢人就個案情況提供的詳細具體資料,本辦公室回覆如下: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條第1款(一)項及第3條第1款的規定,本查詢中有關資料的處理受《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
 另外,根據同一法律第6條規定,A公司收集及其後處理僱員指紋資料的正當性可以透過僱員明確同意或合同條款中明確訂明而取得。在特別情況下,如A公司證明其具有優先於當事人利益或權利、自由和保障的正當利益,也具正當性處理。而僱員有權基於其正當及重大理由反對A公司處理其指紋資料,當反對理由合理時,A公司不應再作處理。反對理由是否合理需視乎實際情況而定。
 關於指紋考勤系統,可參考本辦公室發佈的指引:《使用指紋/掌形考勤設備的問題》

資料來源: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負責處理個人資料的實體應採取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措施保護個人資料,避免資料的意外或不法損壞、意外遺失、未經許可的更改、傳播或查閱,尤其是有關處理使資料經網絡傳送時,以及任何其他方式的不法處理;在考慮到已有的技術知識和因採用該技術所需成本的情況下,上述措施應確保具有與資料處理所帶來的風險及所保護資料的性質相適應的安全程度”。
  如發生上述情況,根據第第十四條第二款,機構能証明已採取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措施保護電腦系統及客戶的個人資料,則可以被免除部份或全部責任。

資料來源: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